本地条款及细则
本地速递服务条款及细则
香港本地速递服务付运条款及细则(条款及细则)
重要通知
当阁下要求DHL服务时,作为付货人同意代表您或代表其他人持有该货件的权益,则本条款及细则将於DHL接纳之要求时适用,除非DHL授权的人员同意以其他方式处理。您的法定权及享有权在任何已界定的服务项目不受影响(已额外缴费者)。
「货件」指各种以一份提单运送的文件或包裹,并由任何DHL选择的方法运送,包括航空、陆路或其他货运方式。 提单包括任何DHL自动系统作的标、空运提单或运文件,并须附上条款及细则。每件货件均以本文提及的有限责任下付运。假如付货人需要更大的保障,可加额外成本安排保险。「DHL」指DHL Worldwide Express网络内任何成员。
1. 不接纳的货件
付货人同意其货件适合付运,但在下列情况下将不受接纳:
2. 派递及无法派递
货件不能派递到邮政信箱或邮政编号。货件将获派递到付货人提供的收件人地址,但毋需派给收件人本人。采用中央收集区的地址,货件将派递到该区。假如收件人拒绝收件或缴付派递费用、或认为货件不能接纳、或收件人不能合理识别或确定,DHL可能将货件送回到付货人,不会向付货人收取额外费用,除非DHL事先作出额外声明。假如无法送回,DHL可发还、处置或出售该货件而毋需向付货人或任何人承担任何法律责任,并从销售得益中扣除服务费、相关的行政费、处理费,馀额将归还付货人。
3. 检查
DHL有权开启以及检查货件,而毋须向付货人事前通知。
4. 货件费用及发票
DHL根据实际或体积重量较高者计算付运货件的费用,DHL可重新量度货件以确认计算结果。付货人将向DHL缴付或付还所有付运费用及储存费,以获取DHL提供或DHL代表付货人或收件人或任何第三者引致的服务,并包括第1节所述中因货件被认为是不适合付运而引致的一切申索、赔偿、罚款及支出。
5. DHL的责任
DHL与付货人的合约是建基於DHL所负的法律责任严格限於直接损失及本章第5节所提及的千克/磅限制。所有其他种类的损失或损坏将豁除於本条适用围之外(包括但不限於毛利、收入、利息、未来业务利益的损失),无论此等损失或损坏是否特别或非直接,此损失或损坏之风险是於DHL事前知道或接收货件之後,因付货人可购买保险抵消特殊风险。DHL对任何一件运货件的法律责任,在不损害第 6-8节的情况下,限於其实质的现金价值及以陆路货件而言不超过港币$800或每千克港币$10.00 上限(以较高者为准)。申索围是每件货件可提出一个完全及最终的申索,包括所有相关的损失或损坏。假如付货人认为这围不足,便需自行安排保险,否则一切损失或损坏概由付货人承担。
6. 索赔时限
所有索赔必须於DHL接收货件日期起三十天内以书面形式向DHL提出,否则DHL将不负任何法律责任。
7. 延迟运送货件
DHL将尽力按照DHL的正常运送时间表派递货件,但不提供保以及作为合约的部份。DHL不对因延误而引致的损失或损坏负上任何法律任。
8. DHL无法控制之情况
DHL将不对DHL控制围外之情况所引致的损失或损坏负上任何法律责任,包括但不限於:「天气灾害」,例如地震、暴风、风、洪水、浓雾等;不可抗力,如战争、坠机或禁运;即使DHL已知悉之任何与货件本质有关的缺陷或特点;暴动或社会动乱;非由DHL聘用或合约人员如付货人、收件人、第三者、海关或其他政府官员的任何行为或疏忽;工业行动;因电子或磁力损毁、清洗电子或图片的图像、数据、记录资料。
9. 付货人的保及赔偿
付货人未能遵守适用的法例或规定以及违反下列保需应赔偿DHL并使DHL免受任何损失或伤害:
10. 运送货件路线
付货人同意一切路线及改道,包括货件经中途站运送,悉由DHL自行决定。
11. 政府法例
除抵触适用的法律,任何因此条款及规定所引致或任何方式相关的争议将以DHL的利益为本,并根据法庭的非专用司法管辖权、货件来源地的法律规定、付货人不可撤回地提交的司法管辖权而规定。
12. 可分割性
本条款及规定内有任何条文无效或不能履行,将不能影响任何其他部份。
如中文版条款及细则与英文版本不同,将以英文版为准。
重要通知
当阁下要求DHL服务时,作为付货人同意代表您或代表其他人持有该货件的权益,则本条款及细则将於DHL接纳之要求时适用,除非DHL授权的人员同意以其他方式处理。您的法定权及享有权在任何已界定的服务项目不受影响(已额外缴费者)。
「货件」指各种以一份提单运送的文件或包裹,并由任何DHL选择的方法运送,包括航空、陆路或其他货运方式。 提单包括任何DHL自动系统作的标、空运提单或运文件,并须附上条款及细则。每件货件均以本文提及的有限责任下付运。假如付货人需要更大的保障,可加额外成本安排保险。「DHL」指DHL Worldwide Express网络内任何成员。
1. 不接纳的货件
付货人同意其货件适合付运,但在下列情况下将不受接纳:
- 任何政府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列为有危险性的物料、危险货品、被禁制或受限制的物品;
- DHL决定不能安全或合法付运的物品(该类物品包括但不限於:动物、金银、货币、可议价工具的持票人、贵价金属及宝石、军火、弹药零件及弹药、人体残肢、色情物品、非法毒品/违禁药物)。
2. 派递及无法派递
货件不能派递到邮政信箱或邮政编号。货件将获派递到付货人提供的收件人地址,但毋需派给收件人本人。采用中央收集区的地址,货件将派递到该区。假如收件人拒绝收件或缴付派递费用、或认为货件不能接纳、或收件人不能合理识别或确定,DHL可能将货件送回到付货人,不会向付货人收取额外费用,除非DHL事先作出额外声明。假如无法送回,DHL可发还、处置或出售该货件而毋需向付货人或任何人承担任何法律责任,并从销售得益中扣除服务费、相关的行政费、处理费,馀额将归还付货人。
3. 检查
DHL有权开启以及检查货件,而毋须向付货人事前通知。
4. 货件费用及发票
DHL根据实际或体积重量较高者计算付运货件的费用,DHL可重新量度货件以确认计算结果。付货人将向DHL缴付或付还所有付运费用及储存费,以获取DHL提供或DHL代表付货人或收件人或任何第三者引致的服务,并包括第1节所述中因货件被认为是不适合付运而引致的一切申索、赔偿、罚款及支出。
5. DHL的责任
DHL与付货人的合约是建基於DHL所负的法律责任严格限於直接损失及本章第5节所提及的千克/磅限制。所有其他种类的损失或损坏将豁除於本条适用围之外(包括但不限於毛利、收入、利息、未来业务利益的损失),无论此等损失或损坏是否特别或非直接,此损失或损坏之风险是於DHL事前知道或接收货件之後,因付货人可购买保险抵消特殊风险。DHL对任何一件运货件的法律责任,在不损害第 6-8节的情况下,限於其实质的现金价值及以陆路货件而言不超过港币$800或每千克港币$10.00 上限(以较高者为准)。申索围是每件货件可提出一个完全及最终的申索,包括所有相关的损失或损坏。假如付货人认为这围不足,便需自行安排保险,否则一切损失或损坏概由付货人承担。
6. 索赔时限
所有索赔必须於DHL接收货件日期起三十天内以书面形式向DHL提出,否则DHL将不负任何法律责任。
7. 延迟运送货件
DHL将尽力按照DHL的正常运送时间表派递货件,但不提供保以及作为合约的部份。DHL不对因延误而引致的损失或损坏负上任何法律任。
8. DHL无法控制之情况
DHL将不对DHL控制围外之情况所引致的损失或损坏负上任何法律责任,包括但不限於:「天气灾害」,例如地震、暴风、风、洪水、浓雾等;不可抗力,如战争、坠机或禁运;即使DHL已知悉之任何与货件本质有关的缺陷或特点;暴动或社会动乱;非由DHL聘用或合约人员如付货人、收件人、第三者、海关或其他政府官员的任何行为或疏忽;工业行动;因电子或磁力损毁、清洗电子或图片的图像、数据、记录资料。
9. 付货人的保及赔偿
付货人未能遵守适用的法例或规定以及违反下列保需应赔偿DHL并使DHL免受任何损失或伤害:
- 所有付货人或其代表提供的资料是完整及准确
- 付货人的员在安全地点预备货件;
- 付货人聘用可靠的员工预备货件;
- 付货人在预备、储存、运送货件到DHL期间保护货件,免受未经授权的预正确标示、填妥地址、及有适当包装,以确保货件能在一般情况下安全运送;
- 符合所有相关法例及规定;
- 提单已由付货人及/或收件人的授权代表签署及/或DHL已接受从付货人及/或收件人发出的付运要求,条款及规定对付货人有约束力及强制执行的责任。
10. 运送货件路线
付货人同意一切路线及改道,包括货件经中途站运送,悉由DHL自行决定。
11. 政府法例
除抵触适用的法律,任何因此条款及规定所引致或任何方式相关的争议将以DHL的利益为本,并根据法庭的非专用司法管辖权、货件来源地的法律规定、付货人不可撤回地提交的司法管辖权而规定。
12. 可分割性
本条款及规定内有任何条文无效或不能履行,将不能影响任何其他部份。
如中文版条款及细则与英文版本不同,将以英文版为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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