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地速遞服務使用條款及細則
本地速遞服務條款及細則
香港本地速遞服務付運條款及細則(條款及細則)
重要通知
當閣下要求DHL服務時,作為付貨人同意代表您或代表其他人持有該貨件的權益,則本條款及細則將於DHL接納之要求時適用,除非DHL授權的人員同意以其他方式處理。您的法定權及享有權在任何已界定的服務項目不受影響(已額外繳費者)。
「貨件」指各種以一份提單運送的文件或包裹,並由任何DHL選擇的方法運送,包括航空、陸路或其他貨運方式。 提單包括任何DHL自動系統作的標、空運提單或運文件,並須附上條款及細則。每件貨件均以本文提及的有限責任下付運。假如付貨人需要更大的保障,可加額外成本安排保險。「DHL」指DHL Worldwide Express網絡內任何成員。
1. 不接納的貨件
付貨人同意其貨件適合付運,但在下列情況下將不受接納:
2. 派遞及無法派遞
貨件不能派遞到郵政信箱或郵政編號。貨件將獲派遞到付貨人提供的收件人地址,但毋需派給收件人本人。採用中央收集區的地址,貨件將派遞到該區。假如收件人拒絕收件或繳付派遞費用、或認為貨件不能接納、或收件人不能合理識別或確定,DHL可能將貨件送回到付貨人,不會向付貨人收取額外費用,除非DHL事先作出額外聲明。假如無法送回,DHL可發還、處置或出售該貨件而毋需向付貨人或任何人承擔任何法律責任,並從銷售得益中扣除服務費、相關的行政費、處理費,餘額將歸還付貨人。
3. 檢查
DHL有權開啟以及檢查貨件,而毋須向付貨人事前通知。
4. 貨件費用及發票
DHL根據實際或體積重量較高者計算付運貨件的費用,DHL可重新量度貨件以確認計算結果。付貨人將向DHL繳付或付還所有付運費用及儲存費,以獲取DHL提供或DHL代表付貨人或收件人或任何第三者引致的服務,並包括第1節所述中因貨件被認為是不適合付運而引致的一切申索、賠償、罰款及支出。
5. DHL的責任
DHL與付貨人的合約是建基於DHL所負的法律責任嚴格限於直接損失及本章第5節所提及的千克/磅限制。所有其他種類的損失或損壞將豁除於本條適用圍之外(包括但不限於毛利、收入、利息、未來業務利益的損失),無論此等損失或損壞是否特別或非直接,此損失或損壞之風險是於DHL事前知道或接收貨件之後,因付貨人可購買保險抵消特殊風險。DHL對任何一件運貨件的法律責任,在不損害第 6-8節的情況下,限於其實質的現金價值及以陸路貨件而言不超過港幣$800或每千克港幣$10.00 上限(以較高者為準)。申索圍是每件貨件可提出一個完全及最終的申索,包括所有相關的損失或損壞。假如付貨人認為這圍不足,便需自行安排保險,否則一切損失或損壞概由付貨人承擔。
6. 索賠時限
所有索賠必須於DHL接收貨件日期起三十天內以書面形式向DHL提出,否則DHL將不負任何法律責任。
7. 延遲運送貨件
DHL將盡力按照DHL的正常運送時間表派遞貨件,但不提供保以及作為合約的部份。DHL不對因延誤而引致的損失或損壞負上任何法律任。
8. DHL無法控制之情況
DHL將不對DHL控制圍外之情況所引致的損失或損壞負上任何法律責任,包括但不限於:「天氣災害」,例如地震、暴風、風、洪水、濃霧等;不可抗力,如戰爭、墜機或禁運;即使DHL已知悉之任何與貨件本質有關的缺陷或特點;暴動或社會動亂;非由DHL聘用或合約人員如付貨人、收件人、第三者、海關或其他政府官員的任何行為或疏忽;工業行動;因電子或磁力損毀、清洗電子或圖片的圖像、數據、記錄資料。
9. 付貨人的保及賠償
付貨人未能遵守適用的法例或規定以及違反下列保需應賠償DHL並使DHL免受任何損失或傷害:
10. 運送貨件路線
付貨人同意一切路線及改道,包括貨件經中途站運送,悉由DHL自行決定。
11. 政府法例
除抵觸適用的法律,任何因此條款及規定所引致或任何方式相關的爭議將以DHL的利益為本,並根據法庭的非專用司法管轄權、貨件來源地的法律規定、付貨人不可撤回地提交的司法管轄權而規定。
12. 可分割性
本條款及規定內有任何條文無效或不能履行,將不能影響任何其他部份。
如中文版條款及細則與英文版本不同,將以英文版為準。
重要通知
當閣下要求DHL服務時,作為付貨人同意代表您或代表其他人持有該貨件的權益,則本條款及細則將於DHL接納之要求時適用,除非DHL授權的人員同意以其他方式處理。您的法定權及享有權在任何已界定的服務項目不受影響(已額外繳費者)。
「貨件」指各種以一份提單運送的文件或包裹,並由任何DHL選擇的方法運送,包括航空、陸路或其他貨運方式。 提單包括任何DHL自動系統作的標、空運提單或運文件,並須附上條款及細則。每件貨件均以本文提及的有限責任下付運。假如付貨人需要更大的保障,可加額外成本安排保險。「DHL」指DHL Worldwide Express網絡內任何成員。
1. 不接納的貨件
付貨人同意其貨件適合付運,但在下列情況下將不受接納:
- 任何政府部門或其他相關機構列為有危險性的物料、危險貨品、被禁制或受限制的物品;
- DHL決定不能安全或合法付運的物品(該類物品包括但不限於:動物、金銀、貨幣、可議價工具的持票人、貴價金屬及寶石、軍火、彈藥零件及彈藥、人體殘肢、色情物品、非法毒品/違禁藥物)。
2. 派遞及無法派遞
貨件不能派遞到郵政信箱或郵政編號。貨件將獲派遞到付貨人提供的收件人地址,但毋需派給收件人本人。採用中央收集區的地址,貨件將派遞到該區。假如收件人拒絕收件或繳付派遞費用、或認為貨件不能接納、或收件人不能合理識別或確定,DHL可能將貨件送回到付貨人,不會向付貨人收取額外費用,除非DHL事先作出額外聲明。假如無法送回,DHL可發還、處置或出售該貨件而毋需向付貨人或任何人承擔任何法律責任,並從銷售得益中扣除服務費、相關的行政費、處理費,餘額將歸還付貨人。
3. 檢查
DHL有權開啟以及檢查貨件,而毋須向付貨人事前通知。
4. 貨件費用及發票
DHL根據實際或體積重量較高者計算付運貨件的費用,DHL可重新量度貨件以確認計算結果。付貨人將向DHL繳付或付還所有付運費用及儲存費,以獲取DHL提供或DHL代表付貨人或收件人或任何第三者引致的服務,並包括第1節所述中因貨件被認為是不適合付運而引致的一切申索、賠償、罰款及支出。
5. DHL的責任
DHL與付貨人的合約是建基於DHL所負的法律責任嚴格限於直接損失及本章第5節所提及的千克/磅限制。所有其他種類的損失或損壞將豁除於本條適用圍之外(包括但不限於毛利、收入、利息、未來業務利益的損失),無論此等損失或損壞是否特別或非直接,此損失或損壞之風險是於DHL事前知道或接收貨件之後,因付貨人可購買保險抵消特殊風險。DHL對任何一件運貨件的法律責任,在不損害第 6-8節的情況下,限於其實質的現金價值及以陸路貨件而言不超過港幣$800或每千克港幣$10.00 上限(以較高者為準)。申索圍是每件貨件可提出一個完全及最終的申索,包括所有相關的損失或損壞。假如付貨人認為這圍不足,便需自行安排保險,否則一切損失或損壞概由付貨人承擔。
6. 索賠時限
所有索賠必須於DHL接收貨件日期起三十天內以書面形式向DHL提出,否則DHL將不負任何法律責任。
7. 延遲運送貨件
DHL將盡力按照DHL的正常運送時間表派遞貨件,但不提供保以及作為合約的部份。DHL不對因延誤而引致的損失或損壞負上任何法律任。
8. DHL無法控制之情況
DHL將不對DHL控制圍外之情況所引致的損失或損壞負上任何法律責任,包括但不限於:「天氣災害」,例如地震、暴風、風、洪水、濃霧等;不可抗力,如戰爭、墜機或禁運;即使DHL已知悉之任何與貨件本質有關的缺陷或特點;暴動或社會動亂;非由DHL聘用或合約人員如付貨人、收件人、第三者、海關或其他政府官員的任何行為或疏忽;工業行動;因電子或磁力損毀、清洗電子或圖片的圖像、數據、記錄資料。
9. 付貨人的保及賠償
付貨人未能遵守適用的法例或規定以及違反下列保需應賠償DHL並使DHL免受任何損失或傷害:
- 所有付貨人或其代表提供的資料是完整及準確
- 付貨人的員在安全地點預備貨件;
- 付貨人聘用可靠的員工預備貨件;
- 付貨人在預備、儲存、運送貨件到DHL期間保護貨件,免受未經授- 權的預正確標示、填妥地址、及有適當包裝,以確保貨件能在一般情況下安全運送;
- 符合所有相關法例及規定;
- 提單已由付貨人及/或收件人的授權代表簽署及/或DHL已接受從付貨人及/或收件人發出的付運要求,條款及規定對付貨人有約束力及強制執行的責任。
10. 運送貨件路線
付貨人同意一切路線及改道,包括貨件經中途站運送,悉由DHL自行決定。
11. 政府法例
除抵觸適用的法律,任何因此條款及規定所引致或任何方式相關的爭議將以DHL的利益為本,並根據法庭的非專用司法管轄權、貨件來源地的法律規定、付貨人不可撤回地提交的司法管轄權而規定。
12. 可分割性
本條款及規定內有任何條文無效或不能履行,將不能影響任何其他部份。
如中文版條款及細則與英文版本不同,將以英文版為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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