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HL 貨件付運條款及細則
付運條款及細則
您將在本頁找到最新(最適用)的付運條款及細則。請注意條款及細則可能因國家及地區不同而有差別。
付運條款及細則(條款及細則)
重要通知
當閣下要求DHL服務時,作為付貨人同意代表您或代表其他人持有該貨件的權益,則本條款及規定將於DHL接納付運貨件之要求時適用,除非DHL授權的人員同意以其他方式處理。您的法定權及享有權在任何已界定的服務項目不受影響(已額外繳費者)。
「貨件」指各種以一份提單運送的文件或包裹,並由任何DHL選擇的方法運送,包括航空、陸路或其他貨運方式。提單包括任何DHL自動系統作的標籤、空運提單或託運文件,並須附上條款及細則。每件貨件均以本文提及的有限責任下付運。假如付貨人需要更大的保障,可額外購買保險(請參閱以下的資料)。「DHL」指DHL Worldwide Express 網絡內任何成員。
1. 海關、出口、入口
DHL可代表付貨人進行下列活動,以為付貨人提供服務:(1) 填寫任何文件、修改產品或服務編碼、根據適用的法例及規定的要求繳付關稅或稅項;(2) 作為付貨人的轉介代理處理報關及出口管理事宜,或只作為收件人指定報關化理處理清關及記項工作;(3) 按照DHL相信提出合理意見授權人士的要求,將貨件轉遞到收件人的入口代理或其他地址。
2 不接納的貨件
付貨人同意其貨件適合付運,但在下列情況下將不受接納:
3 派遞及無法派遞
貨件不能派遞到郵政信箱或郵政編號。貨件將獲派遞到付貨人提供的收件人地址(在郵遞服務中認為是首名接受服務者),但毋需派給該名稱的收件人。採用中央收集區的地址,貨件將派遞到該區。假如收件人拒絕收件或繳付派遞費用、或認為貨件不能接納、或因海關而降低價值、或收件人不能合理識別或確定,DHL儘可能將貨件送回到付貨人,並向付貨收取運費。假如無法送回,DHL可發還、處置或出售該貨件而毋需向付貨人或任何人承擔任何法律責任,並從銷售得益中扣除服務費、相關的行政費、處理費,餘額將歸還付貨人。
4 檢查
DHL有權開啟以及檢查貨件,而毋須向付貨人事前通知。
5 貨件費用及發票
DHL根據實際或體積重量較高者計算付運貨件的費用,DHL可重新量度貨件以確認計算結果。付貨人將向DHL繳付或付還所有付運費用、儲存費、關稅及欠下的稅項,以獲取DHL提供或DHL代表付貨人或收件人或任何第三者引致的服務,並包括第2節所述中因貨件被認為是不適合付運而引致的一切申索、賠償、罰款及支出。
6 DHL的責任
DHL與付貨人的合約是建基於DHL所負的法律責任嚴格限於直接損失及本章第6節所提及的千克/磅限制。所有其他種類的損失或損壞將豁除於本條適用圍之外(包括但不限於毛利、收益、利息、未來業務利益的損失),無論此等損失或損壞是否特別或非直接,此損失或損壞之風險是於DHL事前知道或接收貨件之後,因付貨人可購買保險抵消特殊風險。假如付貨人結合空運、陸運或其他運輸方式,除非另有憑證,任何損失或損壞將當作在空運途中發生。DHL對任何一件運貨件的法律責任,對第 7-11節的情況沒有抵觸下,只限於其實質的現金價值及不超過 $US 100的上限:
索賠範圍是每件貨件只可提出一個完全及最終的申索,包括所有相關的損失或損壞。假如付貨人認為這範圍不足,便需特別申報價格及要求第8節所述的保險(貨件保險)或自行安排保險,否則一切損失或損壞概由付貨人承擔。
7 索賠時限
所有索賠必須於DHL接收貨件日期起三十天內以書面形式向DHL提出,否則DHL將不負任何法律責任。
8 貨件保險*
DHL可為付貨人安排保險,承保因貨件損失或受損壞的實質現金價值。付貨人可填妥提單前頁的保險部份或透過DHL自動系統繳付有關保費。貨件保險不承保非直接的損失或損壞,或者因延誤而引致的損失或損壞。
9 延遲運送的貨件
DHL將盡力按照DHL的正常運送時間表派遞貨件,但不提供保證以及作為合約的部份。DHL不對因延誤而引致的損失或損壞負上任何法律責任。
10 DHL無法控制之情況
DHL將不對DHL控制範圍外之情況所引致的損失或損壞負上任何法律責任,包括但不限於:「天然災害」,例如地震、暴風、颱風、洪水、濃霧等;不可抗力,如戰爭、墜機或禁運之任何與貨件本質有關的缺陷或特點,即使DHL已獲知悉;暴動或社會動亂;非由DHL聘用或合約人員如付貨人、收件人、第三者、海關或其他政府官員的任何行為或疏忽;工業行動;因電子或磁力損毀、清洗電子或圖片的圖像、數據、記錄資料。
11 華沙公約
如果貨件使用飛機運輸,並最終到達或停留在起飛地點以外的國家及地區,如適用,可在大部份情況下根據華沙公約規限DHL 對損失或損壞的法律責任。
12 付貨人的保證及賠償
付貨人未能遵守適用的法例或規定以及違反下列保證需應賠償DHL 並使DHL免受任何損失或損害:
13 運送貨件路線
付貨人同意一切路線及改道,包括貨件經中途站運送,悉由DHL自行決定。
14 管理法
除抵觸適用的法律,任何因此條款及規定所引致或任何方式相關的爭議將以DHL的利益為本,並根據法庭的非專用司法管轄權、貨件來源地的法律規定、付貨人不可撤回地提交的司法管轄權而規定。
15 可分割性
本條款及規定內有任何條文無效或不能履行,將不能影響任何其他部份。
*不適用於郵件服務
如中文版條款及細則與英文版本不同,將以英文版為準。
付運條款及細則(條款及細則)
重要通知
當閣下要求DHL服務時,作為付貨人同意代表您或代表其他人持有該貨件的權益,則本條款及規定將於DHL接納付運貨件之要求時適用,除非DHL授權的人員同意以其他方式處理。您的法定權及享有權在任何已界定的服務項目不受影響(已額外繳費者)。
「貨件」指各種以一份提單運送的文件或包裹,並由任何DHL選擇的方法運送,包括航空、陸路或其他貨運方式。提單包括任何DHL自動系統作的標籤、空運提單或託運文件,並須附上條款及細則。每件貨件均以本文提及的有限責任下付運。假如付貨人需要更大的保障,可額外購買保險(請參閱以下的資料)。「DHL」指DHL Worldwide Express 網絡內任何成員。
1. 海關、出口、入口
DHL可代表付貨人進行下列活動,以為付貨人提供服務:(1) 填寫任何文件、修改產品或服務編碼、根據適用的法例及規定的要求繳付關稅或稅項;(2) 作為付貨人的轉介代理處理報關及出口管理事宜,或只作為收件人指定報關化理處理清關及記項工作;(3) 按照DHL相信提出合理意見授權人士的要求,將貨件轉遞到收件人的入口代理或其他地址。
2 不接納的貨件
付貨人同意其貨件適合付運,但在下列情況下將不受接納:
- 國際航空運輸協會(IATA)、國際民航組織、任何適用的政府部門或其他相關機構列為有危險性的物料、危險貨品、被禁制或受限制的物品;
- 沒有按照適用的海關規定報關的物品;
- DHL決定不能安全或合法付運的物品(該類物品包括但不限於:動物、金銀、貨幣、可議價工具的持票人、貴價金屬及寶石、軍火、彈藥零件及彈藥、人體殘肢、色情物品、非法毒品/違禁藥物)。
3 派遞及無法派遞
貨件不能派遞到郵政信箱或郵政編號。貨件將獲派遞到付貨人提供的收件人地址(在郵遞服務中認為是首名接受服務者),但毋需派給該名稱的收件人。採用中央收集區的地址,貨件將派遞到該區。假如收件人拒絕收件或繳付派遞費用、或認為貨件不能接納、或因海關而降低價值、或收件人不能合理識別或確定,DHL儘可能將貨件送回到付貨人,並向付貨收取運費。假如無法送回,DHL可發還、處置或出售該貨件而毋需向付貨人或任何人承擔任何法律責任,並從銷售得益中扣除服務費、相關的行政費、處理費,餘額將歸還付貨人。
4 檢查
DHL有權開啟以及檢查貨件,而毋須向付貨人事前通知。
5 貨件費用及發票
DHL根據實際或體積重量較高者計算付運貨件的費用,DHL可重新量度貨件以確認計算結果。付貨人將向DHL繳付或付還所有付運費用、儲存費、關稅及欠下的稅項,以獲取DHL提供或DHL代表付貨人或收件人或任何第三者引致的服務,並包括第2節所述中因貨件被認為是不適合付運而引致的一切申索、賠償、罰款及支出。
6 DHL的責任
DHL與付貨人的合約是建基於DHL所負的法律責任嚴格限於直接損失及本章第6節所提及的千克/磅限制。所有其他種類的損失或損壞將豁除於本條適用圍之外(包括但不限於毛利、收益、利息、未來業務利益的損失),無論此等損失或損壞是否特別或非直接,此損失或損壞之風險是於DHL事前知道或接收貨件之後,因付貨人可購買保險抵消特殊風險。假如付貨人結合空運、陸運或其他運輸方式,除非另有憑證,任何損失或損壞將當作在空運途中發生。DHL對任何一件運貨件的法律責任,對第 7-11節的情況沒有抵觸下,只限於其實質的現金價值及不超過 $US 100的上限:
- 空運或其他非陸路運送的貨件為每千克 $US 20.00/或每磅 $US 9.07;或
- 陸路運送的貨件為每千克$US 10.00或每磅$US 4.54 (美國不適用)
索賠範圍是每件貨件只可提出一個完全及最終的申索,包括所有相關的損失或損壞。假如付貨人認為這範圍不足,便需特別申報價格及要求第8節所述的保險(貨件保險)或自行安排保險,否則一切損失或損壞概由付貨人承擔。
7 索賠時限
所有索賠必須於DHL接收貨件日期起三十天內以書面形式向DHL提出,否則DHL將不負任何法律責任。
8 貨件保險*
DHL可為付貨人安排保險,承保因貨件損失或受損壞的實質現金價值。付貨人可填妥提單前頁的保險部份或透過DHL自動系統繳付有關保費。貨件保險不承保非直接的損失或損壞,或者因延誤而引致的損失或損壞。
9 延遲運送的貨件
DHL將盡力按照DHL的正常運送時間表派遞貨件,但不提供保證以及作為合約的部份。DHL不對因延誤而引致的損失或損壞負上任何法律責任。
10 DHL無法控制之情況
DHL將不對DHL控制範圍外之情況所引致的損失或損壞負上任何法律責任,包括但不限於:「天然災害」,例如地震、暴風、颱風、洪水、濃霧等;不可抗力,如戰爭、墜機或禁運之任何與貨件本質有關的缺陷或特點,即使DHL已獲知悉;暴動或社會動亂;非由DHL聘用或合約人員如付貨人、收件人、第三者、海關或其他政府官員的任何行為或疏忽;工業行動;因電子或磁力損毀、清洗電子或圖片的圖像、數據、記錄資料。
11 華沙公約
如果貨件使用飛機運輸,並最終到達或停留在起飛地點以外的國家及地區,如適用,可在大部份情況下根據華沙公約規限DHL 對損失或損壞的法律責任。
12 付貨人的保證及賠償
付貨人未能遵守適用的法例或規定以及違反下列保證需應賠償DHL 並使DHL免受任何損失或損害:
- 所有付貨人或其代表提供的資料是完整及準確;
- 付貨人的僱員在安全地點預備貨件;
- 付貨人聘用可靠的員工預備貨件;
- 付貨人在預備、儲存、運送貨件到DHL期間保護貨件,免受未經授權的干預;
- 正確標示、填妥地址、及有適當包裝,以確保貨件能有一般情況下安全運送;
- 符合所有相關的海關、入口、出口、各有關的法例及規定
- 提單由付貨人的授權代表簽署,條款及規定對付貨人有約束力及強制執行的責任;
13 運送貨件路線
付貨人同意一切路線及改道,包括貨件經中途站運送,悉由DHL自行決定。
14 管理法
除抵觸適用的法律,任何因此條款及規定所引致或任何方式相關的爭議將以DHL的利益為本,並根據法庭的非專用司法管轄權、貨件來源地的法律規定、付貨人不可撤回地提交的司法管轄權而規定。
15 可分割性
本條款及規定內有任何條文無效或不能履行,將不能影響任何其他部份。
*不適用於郵件服務
如中文版條款及細則與英文版本不同,將以英文版為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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